常宁市畜牧水产局督查督办制度
常宁市畜牧水产局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加强本局物资采购和管理,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和采购成本关,提高物资使用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根据物品实际需要,填写《物资采购计划表》,写明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用途等,由经办人签字后,报局办公室审核。
二、局办公室根据物品材料消耗情况,按照先进、合理、节约的要求,在保障机关业务正常运转的原则下,对局属各单位、各股室所需物品购置清单进行认真审核,并汇总填写《物资采购审批表》,经局办公室主任签注意见报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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