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地方党委政府机关协调工作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地方立法中应当把握的几个问题
新时代的地方立法工作,应当具有较高的立法效能,优化立法资源配置;应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切实执行。要符合这些要求,就必须坚持科学的地方立法理念,严格遵守立法程序和标准,为地方立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坚持正确的立法理念,确保实现“四个增强”
立法理念是指导立法业务工作的指针和思路,只有立法理念正确,才能保证立法工作顺利开展,才能保证立法。|量。地方立法作为我国低层次的立法,直接面对本地的人民群众和具体问题,应当坚持精准立项、深入调研、广开言路、强化论证的立法理念,针对实际问题规定法律措施,制定具体明确、具有实效、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
(一)精准立项,增强立法的针对性
立项是地方立法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先决条件。目前地方立法立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够精准,主要表现是立项的随意性较大,没有建立起科学民主的立项制度,这也是导致地方立法质量不高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地方立法立项时要坚持精准原则,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针对性。要坚持合理配置立法资源、提高立法效能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兼顾,避免重复立法,避免盲目立项,实现立法资源合理配置。通过立法,把本地最突出的矛盾呈现出来,把最鲜明的特色展现出来,把最急迫的需求反映出来。把立项工作与制定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结合起来,通过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确认立法需求的真实性和急缓程度,推动地方立法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
(二)深入调研,增强立法的实用性
(未完,全文共2386字,当前显示6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