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职人员去世后安葬情况摸底及全县殡改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对监狱在押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我们到枣庄监狱和滕州监狱,通过查阅在押原公职人员罪犯档案以及组织座谈、个别谈话和要求罪犯撰写自我剖析等形式,对在押原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基本情况、犯罪轨迹、犯罪心态、犯罪原因和特点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
一、公职人员犯罪状况分析
我市滕州监狱和枣庄监狱共在押原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罪犯181名。
(一)犯罪类型。以谋利性质的犯罪居多,其中,犯贪污罪的89人,占49.3%;受贿罪的61人,占34.2%;挪用公款罪的19人,占10.4%;渎职侵权罪的12人,占6.4%,犯1种罪名的120人,占66.2%:犯2种罪名的47人,占26%:犯3种罪名的14人,占7.7%。
(二)原所在行业、部门及职务。原在党政部门的32人,占18%;司法机关、军队的12人,占7%;文教卫部门的29人,占16%;金融系统的32人,占17.7%;国有企业的68人,占37.6%,其他的8人,占4.4%。单位“一把手”19人,占10.5%;单位副职29人,占16.2%;部门负责人49人,占27.1%;;县处级或高级职称22人,占12.2%:科级或中级职称47人,占26%;其他一般公务人员112人,占61.8%。
(三)作案持续次数、时间及原任职务变动情况。作案1次的28人,占15.5%;持续2次的48人,占26.5%;持续3次的56人占30.9%;持续4次的13人,占7.2%;持续5次的7人,占3.9%;持续6次以上的25人,占13.8%,作案三次以上的罪犯超过一半。作案持续3年以下(含3年)的85人,占47%:3年以上的96人,占53.5%。作案期间职务提升的28人,占15.5%;职务未变动的143人,占79%。
(四)职务犯罪数额。犯罪数额1万元以下的18人,占9.5%;1万至5万的34人,占19%;6万至10万的62人,占34.2%;11万至20万的15人,占
8.2%;31万至40万的13人,占7.1%;41万至50万的16人,占8.3%;51万至100万的6人,占3.2%;101万以上的9人,占4.9%。
(五)首次作案时的年龄。第一次作案时25岁以下的38人,占20.9%;26至35岁的73人,占40.3%;;36至45岁的53人,占29.3%;46至50岁的14人,占7.7%;51岁至55岁的3人,占1.7%。
(六)罪犯文化程度。小学文化的23人,占12.7%;初中文化的35人,占19.3%;高中及中专文化的70人,占38.7%;大专文化的38人,占20.9%;
大学(本科)文化的13人,占7.1%,研究生文化的2人,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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