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意见
政协北京市丰台区委员会常委会议
讨论材料
九届常委会〔2012〕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办法
(试行)(审议稿)
二О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办法(试行)(审议稿)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基础,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协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提高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水平,构建“活力、有为、务实、和谐”政协,制定本办法。
一、充分认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重要性
社情民意,即社会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是散落在民间,滞留在基层,是委员和决策层之间的绿色通道。做好社情民意工作,是促进区委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经常、最快捷、最有效的形式。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促进党委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中共中央明确指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防止决策随意化。党委、政府决策需要大量来自基层、来自民间的具有普遍性、规律性、宏观性、前瞻性、警示性的社情民意。区政协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反映区委、区政府需要了解的社情民意为重点,广泛收集、及时反映广大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党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是人民政协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广集民智的重要渠道。做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团结和民主。
(三)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履行政协职能的有效形式。反映社情民意是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通过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及时、有效地反映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执行及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调动委员履行职能的积极性,使政治协商更加有方,民主监督更加有力,参政议政更加有效。
二、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
(一)政协委员和各党派、人民团体及各界群众对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政策的制定实施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基层群众或特定团体倾向性的情绪变化,有识之士的警醒性、批评性意见。
(三)对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和祖国统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要保障政协委员、各党派履行职责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反映他们的看法。
(四)对关系我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针对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人民幸福”新丰台事业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严重自然灾害和重要
社会动态的反映,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调查研究、考察、视察、座谈等活动中提出的有关批评、建议和群众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及值得推广的工作经验。
(七)其他重要情况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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