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全文5篇]
小学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方案
为规范党政正职权力运行,强化对党政正职权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就我校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制度是关键”的反腐倡廉建设要求,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权利运行机制,促进权利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不断提高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
二、实施内容
严格落实特克斯县教育系统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规定,按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四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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