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全文5篇]
关于推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通知各科室、各社区: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规范区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权利运行,有效地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扎实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街道党工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以下简称“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及各科室、各社区主任。
二、实施目标
1、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对主要负责人相对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衡,以加强对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2、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促使一把手从具体、繁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三、实施办法
(未完,全文共1594字,当前显示40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