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暂行管理办法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功能定位孵化基地是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
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的实体。
孵化基地以扶持全民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适合在楼宇内经营的项目为主体,搭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
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入驻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创业业主系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原则上参加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
合格证书。
(三)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已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可办理变更手续),生产经营场所亦可根据条件在基地外,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属新注册企业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
业注册资金不得超过500万元。
(五)对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六)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不包括
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
(七)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八)在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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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