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方案
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
4月11日,我市召开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了“创城”工作的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浓厚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舆论氛围,经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活动,掀起“创城”宣传高潮。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施工业立市、项目强市、开放活市、民营富市四项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城、特色农业城、区域商贸城、绿色生态城、和谐文明城“五城”建设目标,以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着眼点,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提升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全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自觉行动。
三、宣传重点
(一)、社会宣传
1、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沿街的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各自门前、办公楼、厂区、主要街路、教学区等公共区域悬挂“创城”宣传条幅。各村、社区在办公楼前、村口临街处、小区大门口等人口密集区域处悬挂横幅。
2、标语、横幅的悬挂设置工作要在4月18日之前完成。市创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即日起,对各部门、各单位宣传标语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创城领导小组。
3、市创城办拟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标语》附后,供各单位参考选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撰宣传标语。
(二)、媒体宣传
(未完,全文共2259字,当前显示71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