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知法守法公民 建平安和谐凤城★
做遵纪守法公民建平安和谐凤城
县司法局宣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党委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县委十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今天按照县委的要求,由我来给大家宣讲。今天我宣讲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公民〃建平安和谐凤城》。下面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阐述这个问题。
1、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民族团结;
2、结合案例讲讲信访条例;
3、如何做遵纪守法公民,建设平安和谐凤城;
一、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民族团结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祖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里,我区各民族干部群众荣辱与共、唇齿相依、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共同抵御外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艰苦创业,共同开发建设,创造了历史的辉煌,谱写了民族团结的雄浑篇章。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之本。民族团结是新疆发展的生命线,没有团结就没有新疆的稳定,没有稳定一切发展就无从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第五条规定“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名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新疆的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离不开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离不开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祖国统
一、民族和睦、社会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心愿,也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所在。“7〃5”事件反映出的绝不是什么民族矛盾,而是境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敌对分子策动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他们唯恐天下不乱,一心制造民族纷争,其险恶用心就是为了破坏新疆各族人民的团结,破坏当前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还应当履行公民义务。而维护民族团结就是宪法规定一项最重要的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行为”。
这次“7〃5”事件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相互勾结,蓄意挑起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其目的就是为了激怒各族群众,挑起民族之间的冲突和仇恨。境内外三股势力以“6〃26”为借口,意图挑起了少数民族对汉族的仇恨,又利用“7〃5”事件,意图挑起汉族对少数民族的仇恨。为了在民族之间制造隔阂、仇怨,他们根本不管无辜民众的死伤,打砸抢烧,无所不用其极,给新疆的发展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最终受损失的还是新疆的老百姓。无论是汉族同胞,还是少数民族兄弟,都要保持清醒头脑,擦亮眼睛,认清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不能中了境内外三股势力的离间之计,不能做让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履行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
二、结合案例讲讲信访条例
(未完,全文共4305字,当前显示13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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