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行业环境保护研讨会纪要
2013年11月28日至29日火电环境保护中心与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在成都联合主持召开第二届火电行业环境保护研讨会,会议由西南电力设计院承办。本次会议按照“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分级管理指南与案例分析”、“适应新标准火电厂烟气治理技术”、“pm2.5环境影响评价方法”、“贮灰场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脱硝液氨罐区环境风险评价”及“地下水影响评价”6个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开展讨论。参加研讨会的有发电集团、电力设计院、技术评估机构、环评单位、环保企业等40多个单位的100多名代表,会议特邀了10名专家。
与会代表和专家对会议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一、火电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分级管理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建立对建设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制度,符合环评法的相关要求。
我国火电企业在生产工艺先进性、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通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可较为客观地综合反映火电厂的运行管理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在跟踪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建立火电企业环境保护分级机制并实行差别化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火电厂环境保护水平,也有利于环保主管部门强化对火电厂的监督管理。
火电环境保护中心与国电环境保护院编制完成了《火电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分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并由相关单位完成了河源、大别山、宝鸡、江油、北仑和津能6个燃煤电厂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及分级试点工作,综合分级结果均为a级。试点工作中发现指南在评价指标的选取、评价方法确定和评价标准的统一等方面还有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建议增加火电厂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公众参与等内容,强化环境风险跟踪评价,量化评价指标,增强指南的可操作性。
(未完,全文共2845字,当前显示8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