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11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厅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国土管理实际,全面建立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为手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二、实施范围
凡在南票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本方案。
三、实施目标
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从严管理,建设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政府职能部门。
具体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将抓好行政执法工作为任期内的重要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制机构。
2、行政执法权责明确。各业务股室执法主体资格符合法定条件,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行政执法权限与法律责任明确,并将其分解到各股室、队、所。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法制监督体系,成立专门行政执法机构,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各项监督制度,使行政执法监督行之有效。
4、行政执法队伍合格。努力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作风正派的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熟悉行政执法业务,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秉公、廉政、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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