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民政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规定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11年供养标准年人均不低于1400元。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特别)扶助,确保奖励(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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