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构建“四动”机制推行4+2+1工作法
什么是“4+2+1”工作法。
“4+2+1”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决策和公开,接受监督。“4”指的是“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家庭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2”指的是“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1”指的是“一监督”:即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决策事项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
“4+2+1”工作法的工作程序:
1.村党支部会议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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