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林业工作的适用
外国人在中国的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关于涉外合同的一般法律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的劳动合同属于涉外合同,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首先应当考虑我国有关涉外合同的法律规定。具体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3条当事人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进行。
第5条
(一)当事人未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第8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二、关于中国境内的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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