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建设总结剖析
土石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⑴各施工区剥离的表层土分别堆放在临时堆土区域内,以便于回填利用。表层土堆高均4.0m,按1:2边坡堆放。表层土堆土区表面采用防尘网覆盖,堆脚采用编织袋土作为临时挡渣墙挡护,以防土体滑塌流失,采用编织袋内装耕作层土护脚,待施工结束后,编织袋中的土可直接回填至复耕场地使用。
⑵土方开挖按照批准的开采范围和开采方法进行开采。开采后的周边必须用机械拍实或夯实。开采后的土方应根据不同使用用途进行分类运至指定堆存。弃渣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拦后弃,自下而上”的弃渣原则。
⑶对于墩孔基础开挖的土方,除可以利用的以外,应将弃砂石堆平河道,防止拥塞河道,扩大河流两岸的冲刷侵蚀。
⑷围堰的拆除土方处理。待控制节点完工后,将高于泄洪线以上的土方予以开挖运抵指定渣场,防止汛期因围堰堤坝的拥堵抬高水位而对河床两边的冲刷和侵蚀。
⑸工程所需的大型设备及物料应选择不易受冲刷的场地,在其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施工时应保护施工道路、场地、弃渣场周边的林草和水土保持设施,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所造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
4.3施工道路及施工场地水土流失治理措施
⑴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采取限高或载重等控制方式,减少弃土(渣)在运输过程中的洒落,设计合理的施工方案,缩短工程弃土(渣)运输路程。
⑵为防止路面侧汇水对道路两侧的冲刷,场内施工道路两边修建临时排水渠,将雨水汇入周边排水设施。
⑶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措施,并对场地的回填边坡进行必要的拦挡及护坡措施,以减少施工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
⑷施工结束后,对道路和施工场地进行复耕,恢复植被。
4.4开挖边坡的处理
⑴边坡开挖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开挖轮廓线外坡顶设置永久排(截)洪沟和临时排水沟,将雨(洪)水排到施工区下游,防止雨(洪)水对开挖边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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