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工伤保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工伤保险经验交流材料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位领导和
同志们:
我县是一个产煤大县,煤炭是我县的支柱产业,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全县拥有7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近14万人。企业多,参保数额大。截止2009年底,共有小型企业333户,参保人数71239人,其中高风险企业237户,参保人数为67744人。针对矿山企业点多面广、事故预防难度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多、企业职工不稳定的特点,我县通过全面调查、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出台了我县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按照吨煤产量试行征缴保险基金,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从近三年的运行情况来看,取得收一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长期以来,我县把构建“平安富源”、“和谐富源”作为重要环节,对工伤保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为工伤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首先,成立富源县工伤保险征缴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劳动、税务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下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统筹管理全县工伤保险工作,促进工伤事故的预防,保障受伤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从而在全县范围内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其次,拟定征缴方案。我县结合实际,依据工伤保险相关的法律、法
-1-为切实解决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在出事故、受伤后得到有效的保障,解除企业和受伤害职工的后顾之忧,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和1—4级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我县采取独特的方式进行支付。其具体做法是:
(未完,全文共2416字,当前显示68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