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五篇范文
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
(试行)
根据省、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情况,为规范服务站建设和筹备服务站星级评定工作,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标准如下:
一、居家养老服务站基础建设标准
1、有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场所。建筑面积大于300㎡的为a级、小于300㎡大于150㎡的为b级、150㎡以下的为c级。
2、有专门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平台。为便于居家老人与社区和服务单位的联系,至少安装一部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的联系电话,保存和管理辖区老年人基础信息、需求信息和服务单位信息的电脑(具有登陆互联网功能,便于与市、区信息平台联接)。
3、有社区党政领导分管的组织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社区服务工作站,前台窗口受理与后台协同办理相结合,开展需求调查,制定工作计划,评估服务质量,组织协调辖区服务资源,办理老年优待证、高龄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惠老事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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