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审计局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
考核评议机构局机关党委负责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局法制机构负责。
第四条
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
考核评议办法:
(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处室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局只考核到股室,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过错追究办法进行处理。各股室应相应制定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各处室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酌情实行加分制。年终根据各处室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100分以上);较好(95-100分);一般(90-95分);较差(85-90);劣(8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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