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机构调查报告
研判养老机构运行机制推进养老事业全面发展——西安市养老机构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人口社会逐渐步入老龄化,养老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课题,家庭规模趋小,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迫切需要养老机构承担起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职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西安市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12.5%和8.5%,双双超过10%和7%的国际标准,已步入老年型社会;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西安市65岁以上人口比重仅低于大连、沈阳、青岛和成都,居第五位;有关测算显示,西安老龄化进程已比全国提前10年。
为了解西安市养老机构发展现状,陕西调查总队和西安调查队联合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了专项调研,并根据规模、性质、区域、特色不同,重点选取了8家具有代表性的养老机构和50名入住老人进行座谈和问卷调查,旨在为推进全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一、养老机构运营情况
(一)机构数量、规模及分布近年来,西安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加大对公办老年公寓的创建和改造,制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养老公寓,全市养老机构数量迅速增加。截止2014年5月,西安市已有养老机构95家,其中公办32家,民办63家,分别占33.7%和66.3%;共有床位22680张,其中公办9221张,占三分之一,民办15359张,占三分之二;六成养老机构规模在200张床位以下(见表1);公办机构规模大于民办机构,民办机构数量多于公办机构。从区域分布上看,主城区13家,大多为10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机构;城郊结合部64家,其中长安区25家,未央区10家,沣东7家,雁塔区11家,灞桥区5家,临潼区6家;其它区县有18家。
(二)资金、土地来源及特点
西安养老机构多建于2008年以后,特别是民办机构,近年来发展迅速;部分公办机构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公办到民办的转制。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资金来源或为财政拨款,或以收养收费为主,不足部分财政补贴;民办养老机构创建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公建民营和民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收养收费。从土地来源看,公办养老机构土地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当地民政局为建设五保户敬老院,从企业或事业单位“化缘”得到的土地和房屋;二是占用的河滩荒地,没有土地证也不交付使用费;三是租赁土地。民办养老机构占用的土地则全部为租赁土地。
未来三年内,有六成的养老机构希望在原址通过租赁邻近土地进行扩建,有四分之一的机构打算异地扩建或重建,还有15%的机构因为没有土地和资金支持而暂时不打算扩建。拟原址扩建的机构主要以扩建活动场所为主。所有机构均存在扩建资金缺口,拟打算通过营业收入、自筹资金和民间高息借贷解决。
养老机构依托特色各有不同。一是“医养结合”,这类养老机构或自有医院,或就近依附于医院,就医便捷。二是“田园风格”,这类养老机构依山傍水,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宜于人居休生养息。三是“特殊护理”,这类机构主营精神疾病看护、身体残疾看护、肿瘤晚期临终关怀看护等。四是“社区养老”,这类机构将养老院建成综合性社区,养老生活贴进社区家居生活环境。五是“低成本发展”,这类养老机构选址偏僻,运营成本较低。六是“交通便利”,这类养老机构建设到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亲人交费和探望。调查发现,第二类、第五类的养老机构居多。
(三)设施配备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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