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服务中心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成员。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主任对中心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未完,全文共773字,当前显示22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