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山亭区人民医院转诊转院制度
1、各科室成立会诊小组。内、外、妇、儿、感染科等,分别成立转诊转院会诊小组,至少二人以上参加会诊并签字,科主任审批后,便民服务中心盖章方可转诊转院。
2、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3、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科室医护人员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或本科室联系上级120来院接收病人。
4、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诊疗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6、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1
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等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保管
1、便民服务中心各类印章均由院委会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移交人、保管人、图样等信息。
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分管院长,配合保卫部门查办。
二、印章的交接
印章交接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三、印章的停用,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科室变动,科室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2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5、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报经院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至院办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四、印章的使用
1、使用印章,一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应拒绝盖印。
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在登记簿中填写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盖章人、用印日期。
3、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的印章时,可以采用借章的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或“代”字样。
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科主任,必要时汇报分管院长,及时妥善解决。
5、严禁在各种空白证明、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6、罚责
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等行为的发生,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
3
员应做好印章的保管、交接、停用的处理及印章的使用,严格按照《山亭区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执行,承诺签字如下:
4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未完,全文共4125字,当前显示133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