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
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四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整体形象符合《基本服务礼仪标准》中的仪容仪表要求。
(未完,全文共933字,当前显示29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