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会及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一、党支部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做到按时召开、形成制度,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召开,要事先通知。
二、例会要以党建工作为中心议题,认真听取各位党员前段的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制订下段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搞好党政分工,不能用生产性会议或其它形式的会议代替。
三、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做到议题明确,内容清楚,会议情况要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调阅。
四、例会由党组(支部)书记主持,每次例会出席率要保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事先请假,党组(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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