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协检查资料
联合检查制度
联合检查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控管理,项目发展部须建立联合检查制度。总分包单位经自查自检合格后项目发展部联合监理单位共同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前验收、入伙前质量普检等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总分包单位逐项进行维修整改。
联合检查验收制度,即对隐蔽工程、工程关键部位我方各专业工程师组织监理、施工方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验收,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未经联合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自检记录。所有自检记录资料须上报监理及项目发展部审核审批。
以国家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项目发展部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进行定期检查。
⒈检查形式及周期
①项目发展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②项目发展部每周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对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检查。⒉检查内容①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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