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煤矿办理开工报告程序及所需资料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矿:
根据省煤炭厅办理开工报告程序和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基发[2010]19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兼并重组煤矿改造建设项目开工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煤矿办理开工报告程序及所需资料下发各矿,望各矿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提早准备办理开工报告所需的相关资料,定责任人,定时间,定任务,装订成册成套,确保集团公司要求的50%的矿井年内办理开工报告的目标顺利实现。
一、开工申请:
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批复后由煤矿提出申请,市公司出文,报县区煤炭部门。
二、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卡(四份)。煤炭厅基建局领取。(见附件)
三、地质报告批复文件:
原有地质报告必须提前准备,报告及批复必须有。接管未提供的通过其它方式尽快拿到,审查安全专篇和办理开工报告用。
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五、安全专篇批复文件
六、环评承诺:固定格式(生产部有)
(未完,全文共1189字,当前显示3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