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5篇范例]
萍乡市迎接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
工作须知
萍乡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
目录
1、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有关事项„„„„1
2、2013年上半年萍乡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
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
有关事项
一、调查目的
总体评价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调查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成绩。
二、调查对象
市县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以及普通群众。
三、调查方式
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采取随机调查的方式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791—12340”。调查时,设计了若干提问,根据回答情况计分,回答“不了解”或“不满意”的,不计分。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为以下“四大类、十小项”:
(一)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度1.党委政府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
2.党委政府对治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力度。
(二)党委政府对腐败的遏制度1.党委政府查处腐败行为的力度;
2.预防腐败工作的举措;
3.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
(三)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度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情况;
2.干部选拔任用风气;
3.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4.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四)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心。
五、调查时间
每年两次,第一次6-7月,第二次10-11月。今年为首次开展调查,第一次调查将在6月8日起正式启动。
2013年上半年萍乡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纪委精心指导下,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与党风廉政建设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一、坚持党要管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坚持高位推进,履行“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召开了市纪委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发相关文件11个,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刘和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卫民先后6次听取反腐倡廉工作专题汇报,多次在全市性工作会议上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多次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作出批示。市委、市政府
其他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2.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市委书记刘和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卫民分别与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党政一把手以及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原则,下发了《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将反腐倡廉工作细化分解为4个大项、77个小项,建立了市级领导负责、牵头部门主办、相关部门协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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