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地建设自评报告 张君清
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第二合同段驻地建设验收自评报告
临海市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二o一七年七月
驻地建设验收自评报告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2011)1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丽水市丽交(2011)7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丽水市丽交(2011)76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国省道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我项目部对本合同段驻地建设进行验收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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