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流的通业发展专项资金5则范文
宝安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第一章
申请材料
一、贷款贴息类申请所需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贴息类)》;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6、企业申请使用贷款贴息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规模、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前景描述及贷款资金使用说明;
7、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8、近期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9、企业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10、利息单复印件(验原件);
11、对账单复印件(验原件);
12、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3、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14、银行出具的《企业付息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项目补贴类申请所需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补贴类)》;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6、企业简介;
7、区物流办的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验原件);
8、补助项目简况;
9、项目可行性论证复印件(验原件);
10、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1、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12、项目实际投资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三、奖励资助类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获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服务创新奖、物流技术促进奖)一次性奖励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奖励Ⅰ类)》;
2、获市重点物流企业奖励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申请全球100强物流企业在我区独资或合资设立区域性配送中心、分拨中心或采购中心一次性奖励,申请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奖励类)》;
2、单位简介;
3、项目简况;
4、项目投资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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