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额济纳供电分局达镇供电所高处
坠落伤亡事故处臵方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生产过程中,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应急处理能力,减轻伤员痛苦,保障伤员生命,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现场处臵方案编制导则》、《额济纳农电公司电站检修规程》和《额济纳农电公司变电站运行规程》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额济纳农电公司生产现场管辖范围内高处坠落事故的现场处臵工作。本方案可以独立使用也可结合本站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2事件特征2.1危险性分析
凡在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以上进行作业时,高处
坠落事故就有可能发生。
2.2事件类型
从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以上坠落,造成人身伤害或人身死亡。
2.3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臵名称
2.3.1高处坠落易发生在吊物孔、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口(通道口),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防护栏高处过道,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其他没有防护临边,脚手架的拆装,塔吊的安装与拆御等处;
2.3.2没有经过检查的搭建物,玻璃棚天窗、凉棚石棉瓦屋面,屋檐口等处;
2.3.3高大设备的操作台,深沟坑(-2米)作业边,高处管道抢修、检修的地方;
2.3.4利用梯子的登高作业的地方;
2.3.5玻璃幕墙的安装、清洁、墙体粉扫等的地方。
2.4事故发生的季节
该事故四季均有发生,只要有高处作业时,高处坠落事故就有可能发生,特别是大风大雨天气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2.5危害程度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坠落人员通常有多个系统或多个器官的损伤,严重者当场死亡。高处坠落人员除有直接或间接受伤器官表现外,尚可有昏迷、呼吸窘迫、面色苍白和表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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