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石油管理局 胜利油田分公司民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井下作业(陆上)井控工作细则
附则1: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水生产井井控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本管理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开发过程中油、气、注入(水、汽、气、聚)井的控制与管理,涉及生产、注入、测试和报废井管理等生产环节。
1.2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硫化氢特征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100×104立方米/天(含)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70兆帕(含)以上;高含硫化氢是指地层气体介质硫化氢含量1500毫克/立方米(1000ppm,含)以上。
1.3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开发生产单位的生产井、停产井、报废井的井控管理工作。
2分工与职责
2.1分公司、相关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及所属基层采油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层级井控工作。
2.2采油工程处负责分公司采油气生产井井控管理工作,由井控管理科负责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部门分工职责为:
2.2.1采油管理科负责分公司采油井、注汽(气)井的井控管理工作。
2.2.2注水管理科负责分公司注水井的井控管理工作。
2.2.3作业管理科负责分公司井下作业设计管理工作。开发处xx科负责注聚井的井控管理工作
2.2.4井控管理科负责分公司生产井井控管理整体组织运行及作业施工井的井控管理工作。
2.3相关二级单位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3.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油田井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井控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2.3.2建立本单位井控设备档案,组织制订井控装置更新改造计划,制定本单位井控工艺、井控装置近期、长期发展规划和科研课题。
2.3.4每季度组织一次井控检查和井控例会,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应急预案演练,并将井控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油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2.3.5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组织和选派人员参加井控技术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2.4三级单位(采油矿)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4.1贯彻落实油田及二级单位制定的井控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井控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落实工作。
2.4.2负责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组织和选派人员参加井控技术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2.4.3指导采油基层单位井控管理工作,对重点井和特殊井实行现场重点监控,制定井控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2.4.4每月组织一次井控检查,填写生产井井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整改检查出的问题并上报整改情况。
2.6.5每月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例会,总结、布置井控工作并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本单位井控工作情况。
2.6.6每季度组织一次井控应急预案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2.7采油基层单位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7.1严格执行各级井控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2.7.2抓好本单位井控培训工作并建立相关资料。
2.7.3严格执行开工验收制度,无验收人签字不允许开工。
2.7.4负责按标准进行采油井控装置的现场安装、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7.5要求值班干部和班长在班前、班后会上布置、检查、讲评井控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或上报整改。
2.7.6按照上级领导安排进行月度井控检查,填写生产井井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整改检查出的问题并上报整改情况。
2.7.7每月组织各班组进行不同工况的井控演练,填写演练记录。
3.2井控装备管理
3.2.1井控装置应选择中国石化一级网络供应商或油田二级网络供应商进行采购。
3.2.2井控装置应包括采油树、注水井口、相匹配的阀门组、防喷盒等。
3.2.3井控装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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