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兴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1、目的
落实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道路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
3、职责3.1甲方
3.1.1负责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3.2安监部门
3.2.1参与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和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验收。
3.2.2负责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3.3各相关部门
负责由各相关部门实施的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三同时”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管理与监督。
4、内容和要求
4.1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4.1.1可行性研究与设计阶段
a)建设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甲方应督促编制单位进行职业危险与危害的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以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在初步设计中,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安全标准,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4.1.2施工阶段
a)安监部门应监控建设安全防护设施中安全设施采购,安装和施工,索取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并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b)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经常检查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设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c)安全设施完工后,甲方应会同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1.3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
a)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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