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素质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如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教育提出新的要求,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并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提高,便没有国家现代化的未来。要让孩子们上好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作为本届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于教育的重视与投入是前所未有的,但是似乎全社会对于教育的满意程度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素质教育的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讲了多少年,似乎一直没有找到解决的路径。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要求我们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没有教育的肥沃土壤,永远不可能有盛开的科技之花,更不可能有丰硕的经济之果。所以,各级政府应该加大教育的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的增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今年中央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将由去年的1076亿元增加到1562亿元;地方财政也都要增加投入。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如何真正地花好这增加的近500亿元教育经费
对此应该有一个科学的分配机制,确保它能够用在最重要、最紧迫的方面。从目前的情况看虽然国家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解决了教师的工资、生均公用教育经费等问题,但是由于教育问题的欠账太多,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所以,不能认为教育的投入已经差不多了,而是应该继续优先发展教育,加大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希望能够努力兑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目标,在中央财政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先要求教育支出占到公共财政的20%。建议尽快建立分类指导的义务教育国家基准,保证所有地区所有学校的水平有一个最起码的标准,为保证这个标准的实施,必须实事求是地确定财政教育经费的分级保证与转移支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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