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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发明专利通过初审就可以了吗

学校可以没收学生的手机吗。

肖宝华(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北京101100)

摘要

校没收的学生手机属于临时占有,没有最终处置权。建议学校制定学生手机管理规定,与家长签订手机管理协议;教师以身作则,不在学生面前使用手机;学校没收学生手机后,应当着学生面将手机封存,避免学生个人信息的泄露,并妥善保管,及时返还。

案例

案例1:2013年10月6日,某高中为严肃考纪,校领导当着全体师生和家长的面,将没收的数十部学生手机集中砸毁,该校称:销毁手机是为了“引导学生诚实守信”。

案例2。2013年9月14日,某中学一名学生上课玩手机被老师批评,因老师没收其手机而不满,遂起杀念,将老师残忍割喉致死。

案例3。2011年12月13日,某中学一名学生上课玩手机,因不服老师管教,将手机扔向老师,并爆粗口骂人。随后,师生双方在教室和走廊发生肢体冲突,都受到不同的伤害。

上述三个案例都是因学生在校使用手机引发的事件,有的甚至引发师生伤害甚至伤亡事故。学生在校使用手机已经不是一个小问题,应引起社会、学校的高度重视。

分析

1.学校、教师是否有权没收学生的手机

笔者以为,学校、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财产。法律意义上的没收,是指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剥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归国家无偿所有。学校、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属于对学生手机的临时占有和管理,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收。学校、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是没收学生手机是否违反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权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综上可以看出,学校、教师有对学生在校使用手机进行限制和控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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