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发布单位】
82602
【发布文号】
甘政办发[2000]28号【发布日期】
2000-05-18【生效日期】
2000-06-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
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0〕28号2000年5月18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甘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切实改善投资环境,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周到的服务,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高招商引资水平,省政府决定,设立甘肃省招商引资联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联合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一、联合服务中心由省对外开放办公室和省外经贸厅牵头,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经协办、省工商局、省技术监督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兰州分局、省土地局、兰州海关、省外商投资法律咨询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争议调解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中心、省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对全省招商引资相关业务实行“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和“统一受理、限时办理”的制度。
二、
二、联合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其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组成。负责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落实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指导、联系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参加联合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指导各职能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对项目审批全过程进行跟踪、协调、检查、督办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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