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管理办法
加马铁热克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为加强乡村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乡干部管理机制,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得到落实。乡党委、政府召开会议,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以及阿克陶县县、乡两级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乡党政机关及隶属于我乡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站(所)。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考核,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阿克陶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管理执行。
学习制度
1、学习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以自学为主,促进集中学习。
2、学习内容。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县的工作思路、路线、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准确运用并指导开展工作。做到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阿克陶县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领会上级部门对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精神,准
-1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涉及违法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一经发现,报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辱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吃拿卡要,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利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
7、每天早晨打扫卫生完毕后提前到会议室点名签到,早晚点名签到时间为5分钟,不按时参加点名签到者视为迟到,在半小时之内仍未签到者,按旷工论处。
8、每天下班时间前提前无故离岗者均视为早退(早退按旷工处理)。
9、上班期间,上网、玩游戏、打牌的干部,扣发全天工资并全乡通报批评。
请销假制度
10、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带假条或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必须按照组织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副科级干部需请假的,一律由乡党委书记批准,如遇开会、外出办事,需向乡党委书记说明情况。干部请假应逐级批准,不得越级请假。站所负责人请假的,由分管领导、包村组长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站所一般干部请假,需经站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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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严禁干部将办公室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如造成财产损失、泄密等严重后果负责自负,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6、全乡干部职工调离本乡必须交清财务、财产、宿舍办公用品后,方可办理工资关系,否则,扣押工作关系,并上报有关部门。
17、按照卫生值日制度的要求,全乡干部自觉打扫分配的清洁区域和会议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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