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管理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村级干部队伍,促进我乡“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
本办法管理的村干部是指***乡各村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
任、委员、妇联主任、治保主任。
二、管理办法
1、村干部每天要开一次碰头会,明确一天内自己要做的各项工作,把每天的工作细化分解到个人头上。碰头会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主持,所有村干部都必须参加。
2、村干部每个星期要定期召开总结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的工作进行安排,并把上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在会上反映出来,以便更好的开展下周的工作,每周召开的总结会原则上由村干部和居民小组长参加。
3、村干部的总结会要同每周五的党员学习日结合在一起,边总结边学习,并严格考勤制度。
4、村干部因病因事外出要请假,支部书记、村长的管理办法参照乡干部办法执行。支部书记、村长外出半天以内的向农村办公室主任请假;半天以上的先向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请假,同意后,再向乡党委书记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村级副职一天内的由联系点的乡领导和村支部书记批准后方能外出;一天以上的除向联系点乡领导和支部书记请假外,还要到乡党建办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未完,全文共1750字,当前显示55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