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管理办法
潭头乡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对村干部的考核管理与监督,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村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情况,促进乡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支委委员、村委委员等村里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乡党委、政府成立村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村干部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目标责任制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百分制的形式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
第四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建立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及痕迹管理工作。每年学习不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村支书10元、该村干部30元。
2、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做到在思想上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政府“合力、合拍”。
3、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民办实事、改善服务态度和方式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
4、制定议事制度,在土地审批、经费开支和其它重大问题时应召开会议,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策,。工作中互相支持,团结干事,虚心听取不同意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管理实行支书、主任、经手人“三签制”,杜绝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发生。
(二)工作能力方面
1、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①有一定的表达能力,能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决议和指示精神。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驾驭、统揽全局,科学制定并贯彻落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上,决策科学、果断、正确。
③能结合村情,以创新的思路和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村域经济社会发展。
④能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能团结带领班子成员一道努力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⑤有较强的协调能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发展步伐。
2、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主任助理:
①能摆正位置,积极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②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主要领导反馈信息,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和助手,协助做好全村工作。
③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能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④能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及相关工作得于落实。
(三)工作出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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