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方案五篇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活动方案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12月10日起到2月4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落实国家、省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和支付农民工
资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检查重点
1.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及其他劳动密集企业;
2.曾发生过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租赁场地设备和经营状况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群众投诉举报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4.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及企业。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熟悉。要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治理办法》、《建
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治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治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守法诚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
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辖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对1月以来工资支付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对近年来曾拖欠工资的、大量使用农民工的、经济效益差按月支付工资有困难的、平时有举报投诉的行业和企业要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纠正,有针对性地采取预警措施,防止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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