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
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178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和抚人社部明电[2012]68号《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县将于2012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专项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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