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赤峰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保证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精神为指导,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逐步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二、组织领导
赤峰市成立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劳
动监察支队长
成员:祝荣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荀明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龙长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
科科长、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谷青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
科科长
刘立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科长
吴志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科长
郭建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科长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劳动监察副支队龙长林兼任。
三、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
(二)检查内容
(未完,全文共1920字,当前显示6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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