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土地出让收入的情况汇报
关于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
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
隆回县人民政府(2012年4月13日)
真诚地欢迎蒋处长一行莅临隆回检查指导工作,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我县的关心和支持。
我县位于湘中偏西南,是近代伟大思想家魏源的故乡。总面积2866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1005个村(居、社区),总人口120万,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县、湘西地区开发项目县、比照执行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县、革命老区县。2011年全县完成国内生产总值93.3亿元,比上年增长11.6%;财政总收入5.23亿元,比上年增长28.8%。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湘财监函„2012‟20号)要求,我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2010年度、2011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我县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各级文件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出让每一宗土地,严格规范征收和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一是切实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成立了国有建设用地
出让协调决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研究土地出让工作和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管理,对于出让方案、出让方式、出让起始价和底价等,均实行集体研究和讨论,确保了土地出让工作的依法有序进行和出让收入的规范使用管理。二是认真落实经营性用地、商品住宅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凡属经营性用地、商品住宅和工业用地的,一律采取招拍挂出让,并通过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交易系统开通了网上挂牌。三是严格供地程序管理,我县每供应一宗土地均按照国土资源部相关规范的要求,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发布出让公告、成交结果、签订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并同时通过县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回电视台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四是严格规划条件管理,对未设置规划条件的土地一律不予出让,对提高容积率的土地一律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价款。五是切实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严格按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收缴土地出让价款,并直接缴入国库,对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一律不予发放土地使用证。六是严格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征收、使用和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创新土地出让收入缴纳方式,除工业经济开发区个别项目采用分期缴纳外,全部一次性缴足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的重点则倾向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等。
去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工作精神,我县开展了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县城城郊非法买卖集体土地、圈占土地的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县委书记、县长发出了《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共拆除违法建筑2300余平方米,追缴出让金760余万元,刑事拘留3人、双规2人,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行为,规范了土地管理秩序。
二、关于土地储备、供应和出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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