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庄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察哈素煤矿煤质管理办法(修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两股东公司及能源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根据能源公司有关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
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区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掘进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成员:各副总工程师、部门主任及相关专业工程师
(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
技术部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各自营区队、外委单位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项目经理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落实两股东公司及能源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5、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煤质指标。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减发。
(二)矿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1、矿长为煤炭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理工作。
2、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并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指标组织编制煤质计划和进行煤质预测预报工作。
4、其他矿领导按职责分管范围开展煤质管理工作。
(三)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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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部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1)采掘组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①负责从矿井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计划安排,到矿井技术改造,实行全过程的煤质技术管理。
②在保证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在技术设计、工艺流程、煤层配采、采煤工艺、等方面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对影响煤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
③在工作面开采设计、采煤方法、顶板管理等几方面充分考虑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
④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根据煤层煤质情况制定降水、降灰措施。
(2)质量组煤质管理职责与权限
①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各项煤质管理制度。②负责煤质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进行采掘工作面的煤质预测预报工作,并按时上报。
③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负责编制月度原煤质量计划,把指标分解到各区队,并严格进行考核。
④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影响煤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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