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庄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化工集团公司煤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煤炭生产、储装运、销售等各环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坚持“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建好机制、强化执行,监督过程、注重效果”的原则,强化质量意识,狠抓源头管理,加强环节控制,严格监督考核,加大责任追究。保证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实现提质增效。
1.3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成立公司煤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级领导
成员:副总师、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煤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炭销售公司,负责煤质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销售公司经理兼任。
2.2领导小组职责
2.2.1贯彻落实化工集团公司煤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2.2负责公司煤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煤质管理制度及解决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2.3针对现场情况提出对各单位煤质管理方面的要求。
2.2.4研究审核下达月份煤质计划。
2.2.5协调解决生产、储装运、销售各环节及销售中心、客户反馈的煤质问题,对重大煤质问题要向集团公司汇报。
2.3煤质管理办公室职责
2.3.1贯彻落实河南能化集团公司煤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1.工作机构与职责
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度,全面负责公司煤炭生产、储装运全过程的煤质管理日常工作。
2.3.2拟订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2.3.3负责对公司各矿的煤炭产品质量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2.3.4负责定期出具对各矿的考核结果及奖罚意见,向有关领导及部室提交各单位月度煤质指标完成及考核奖罚情况。
2.3.5协调处理因煤质引起的商务纠纷和争议。
2.3.6负责矿井煤质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和申报工作。
2.3.7召开煤质分析会议,研究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及目标。
2.4建立煤质管理保证体系
2.4.1各煤炭生产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煤质管理小组,单位行政正职任煤质管理小组组长,并指定一名副职任副组长,对本单位煤炭质量负全面责任。并配备相应的煤质管理网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
2.4.2各单位的煤质管理小组成员名单报销售公司,以便其在工作上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4.3各有关单位在生产设计、制定计划、组织生产、检查工作、安排工程项目、制定作业规程时,必须把煤质作为重要方面进行考虑,搞好均衡配采,作业规程中要有煤质管理措施,并经煤质部门会签后方能生效。
2.4.4各有关单位在正常生产中,必须严格按照《化工集团公司煤质管理办法》和作业规程执行,遇到特殊情况,有关单位要拿出具体措施,经煤质部门审查,报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5相关业务部室煤质管理职责
2.5.1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按《化工集团公司煤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5.2煤炭销售公司。通过加强源头与现场管理等手段,不断提高煤炭质量。与相关领导、部门配合,加大、加强煤质监督管理和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把重点放在生产源头和运输过程中的煤质管理上。抓好煤质指标和各项制度措施、办法的考核落实,搞好提质挖潜,实现提质增效。满足用户的质量要求,减少和处理好煤质纠纷。对出矿商品煤质量和日常煤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各项煤质管理措施,抓好煤质指标和各项制度措施办法的考核落实与奖罚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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