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庄煤矿安全薄弱人物管理办法(修改)
巷道支护质量管理办法
为保证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巷道成型、支护可靠,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施工质量要求
(一)临时支护
1、临时支护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优质原木或液压单体支柱;
2、底跟见硬地,顶端用木楔紧固并栓放倒绳;
3、间排距1500x1500,一条线支设;
4、顶板破碎处根据情况增加临时支护密度,确保支护可靠;以上一项不符合规定罚款当班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二)巷道成型
1、巷道成型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一处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2、巷道偏离中线200mm以上罚款队长、班长、安全员100元。
3、两帮不拉线施工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三)永久支护
1、锚杆间排距不符合规程要求,一处罚款责任人20元,联责队长、班长10元;安全员15元(因地质条件影响除外)。
2、锚索间排距不符合规程要求,一处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因地质条件影响除外)。
3、锚杆达不到预紧力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10元,联责队长、班长5元;安全员10元.
4、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20元,联责队长、班长10元;安全员15元
5、锚索锚固力达不到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50元,联责队长、班长20元;安全员30元
6、锚杆外露达不到要求一根罚款责任人5元,联责队长、班长、安全员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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