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庄煤矿安全薄弱人物管理办法(修改)
2012年杨庄煤矿物资管理办法
为加强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经济运行质量,维护矿方利益,现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计划的申报:
(一)归口物资计划申报:
1、机电科。负责申报采掘单位使用的6kv及以下电缆、电泵、风泵和本单位生产维护所需的物资计划。
2、运输区。负责申报采掘单位使用的轨道附件(不含轨道)、道岔(风动搬道器)、安全设施及本单位生产维护所需的物资计划。
3、保运二区。负责申报工作面、掘进头安装所使用的皮带机、刮板机中间部分及本单位生产维护所需的物资计划。
4、通风区负责2寸及以上的钢管,瓦斯抽放管、风筒、火工品和本单位生产维护所需的物资计划。
5、机修区。负责申报综采、综掘设备配件、普采设备配件及本单位生产维护所需物资计划。
6、物管科。负责上述内容以外物资计划的编制。各单位计划应有分管领导签字(大型材料经矿主要领导签字),经管科审核后由物管科上报。
(二)所有配件计划由经管科结合库存情况汇总,经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核后,报矿长批准。
(三)胶带、矿车、轨道、矿灯、自救器、综采综掘专用电缆、铰接顶梁、铁鞋、工字钢、“u”型棚、主副井钢丝绳等价值高的重要物资计划由分管副总牵头组织技术、安监、经管、机电等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后,由分管副总持论证报告报经营矿长、矿长审批。
(四)各单位要根据材料费用计划指标限额,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进料。所提交的材料计划,由主管技术人员或区长从网上申报(无物资编码的,及时与物管科联系)。材料计划要写清物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计划数量、单价和金额,填报项目不全的计划,物管科不予受理,影响生产自负。各单位在每月的22日前把本单位下月材料计划、7日前把本月补充计划报经管科,经管科分别于25日前、10日前将计划审核完毕后通知物管科汇总,报供应站进行采购。严格控制零星计划,凡发生零星计划的单位,每次罚单位正职和材料员各200元,否则,不予申报;急用材料计划由使用单位申请,报分管矿长、矿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物管科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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