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对策与思考
当前,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各级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妥善应对。作为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基层人大,应正确认识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转换思维方式,探索工作举措,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有所作为。笔者认为,做好新常态下的人大财经监督工作,要从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三个方面入手。
一、认清新常态下财经监督重点
人大财经监督的法定任务比较重,在认真履行法定监督内容的同时,要突出若干重点,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当前,要结合新常态经济形势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切实做到六个关注。
一是关注经济转型升级。关注经济转型升级是新常态下人大经济监督的重中之重。产能过剩、产业层次不高、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约束大等问题依然是制约不少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人大监督的重点就是要放在加大创新驱动的力度、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点上,还要特别关注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如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创意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休闲旅游以及产业招商等重大经济工作。
二是关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批准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作为监督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抓好落实。要对计划编制和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或特定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对计划涉及的经济指标和安排的重点项目,不仅要听取政府及其有关经济部门的工作汇报,还应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既要看面上整体工作,也要到现场查看了解,重点了解影响和制约计划执行的困难和问题,查找分析问题的根源,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促进计划的全面完成。
三是关注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在人大精力和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更要注意突出重点,把力气用到刀刃上。一要做实预算初审。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重点应放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的初审阶段,由人大常委会来主导。人大常委会可以由财经委或预算工委牵头,统筹协调各个机构的力量,在初审阶段对预算草案进行分工调查、分组审议。人大常委会还可以通过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会、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借助人大代表、专家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对预算草案进行实质性的审查,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审查批准做好充分准备。二要注重对重大项目支出的审查监督。对重大项目监督的着力点要放在项目安排的科学性上,放在项目的前期工作上,放在项目实施的进度上,放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上,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三是要关注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种类多、金额大、细化程度不够,是当前预算监督的薄弱环节。人大可以把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具体情况纳入常委会年度议题,每年听取汇报并进行审议。四是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的监督。要求政府逐步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扩大覆盖面。五是人大对预算的审查要从审查具体金额向审查支出政策、支出标准延伸,实现从“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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