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
安监总安健〔2017〕74号【发布日期】
2017-06-22【生效日期】
2017-06-2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安健〔2017〕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提高监管实效,现就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以下简称一体化监管执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一)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是强化职业健康监管、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现实需要。职业健康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事关经济社会和劳动力资源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健康中国”宏伟目标的实现,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是现阶段解决职业健康监管任务量大面广、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现实需要。
(二)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是优化资源配置、落实简政放权的必然要求。通过一体化监管执法,可以进一步优化安全监管部门的资源配置,实现同类事项综合执法,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是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目标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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