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书
申请人:xx,男,十九,住址:xx省xx县xxx屯。
委托人:xx,女,37,职务: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机械厂,单位性质:私营企业。单位地址:xxx镇。
法定代表人:xxx,男,20岁,职务:该厂厂长。
委托代理人:xx,男,
35.岁,职务。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双方因工伤赔偿争议一案,申请人于2010年4月15日向本会提出申请。诉称:申请人于2008年4月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做电焊工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5月14日晚申请人在修卷板机时,左手绞伤,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现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1、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1964元;
2、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计44450元(2008年5月至2010年5月)
申请人提供证据:
1、仲裁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未完,全文共1084字,当前显示3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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