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几点思考
大冶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陈敬义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纪委、省监察厅2010年7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大冶市作为一个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承胆着先行先试重要职责的县级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系统的大工程,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党中央科学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在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一是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工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近年来,大冶市先后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市,被湖北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城乡一体化扩大试点市,多重利好政策赋予大冶市无限的创新空间和发展前景,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经济发展在政治上和纪律上把握方向,在大冶市以经济转型促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对方向的把握显得尤为重要。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争做优化政务的促进者、发展环境的优化者、政策法纪的维护者和干事创业的护航者,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能。大冶市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与其它地区相比,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更复杂也更艰巨。大冶市从2006年开始自发实施经济转型,在2006到2009年期间,大冶市的第
一、
二、三产业比重由11.8:53.3:
34.9调整为8.1:54.5:
37.4。虽然短短3年,大冶市的产业结构就发生了“3个20%”的可喜变化,但产业结构仍然偏重,资源型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仍高达60%以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仍然较弱。大冶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主动作为、积极履行职能,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上的不足,需要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中加以改进
(未完,全文共3340字,当前显示97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