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附件2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补充报表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套补充报表的填报范围包括企业集团及所属各级子企业。
二、填报要求
集团总部及所属各级子企业不论是否为合并报表单位,只填报本级企业情况,由各级合并单位进行汇总报送上一级单位,集团总部负责对全级次统计数据进行汇总报送。汇总报表统计数据要建立完整的树形结构。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
(一)编制方法。
本表按企业设立的“小金库”逐项进行填列。
(二)有关指标解释。
1.小金库名称。按设立“小金库”的具体部门或主体填写。
2.2007年底小金库余额。反映截至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合计。
“小金库”余额包括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固定资产原值、有价证券初始投资额、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额、对外借款余额等。
3.2008年初至今新增金额:反映自2008年初至2010年9月30日(自查工作结束日),新增加的各种表现形式的“小金库”资金数
1额和资产原值合计,即累计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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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